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023年-2024年)项目公告
【 字体: 】【打印此页】  发布时间: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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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023年-2024年)
1.2委托人: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
1.3服务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委托人指定地点。
1.4项目内容:对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办公大院及东部养护中心、中部养护中心、西部养护中心及各道班、桥梁队实施物业一体化管理。(具体详见附件1 项目需求)
1.5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146,400.00元(含税)
1.6服务期:2023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17日
1.7响应有效期:90天
二、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2年任意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出具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章)),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一月份财务会计报表。或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本项目响应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委托人于项目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3供应商已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完成注册。(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4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响应保证金
3.1本项目不设立响应保证金。
四、项目资料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3年8月10日到2023年8月17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供应商凭“4.4所需材料”,前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四期708室获取资料。
4.3咨询电话:0757-86322820,陈先生。
4.4所需材料(均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单位法定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821930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四期708室。
5.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密封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6.1响应文件包含的内容详见项目公告“附件2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无论成交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委托人有权拒收。
6.2响应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6.3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响应供应商公章,且与响应供应商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亲笔签字或签章。
6.4响应文件必须打印(A4纸)并按要求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每份内页(封面目录除外)须加注连续页码,整册装订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6.5响应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使用密封袋进行包装,密封袋的封面样式详见附件2“响应文件格式”,封口处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的,委托人有权不予接收。对因错放或密封不牢靠而造成的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响应供应商,委托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七、开、评标会议程序
7.1开标环节
7.1.1项目工作人员按项目公告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响应供应商应派人员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1.2宣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项目工作人员将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7.1.3开标前,由递交响应文件顺序的前三名响应供应商代表全体响应供应商对全部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或密封不牢靠的响应文件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7.1.4当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达时,如响应供应商少于三家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7.1.5委托人不向响应供应商退还拆封后的响应文件。
7.2评审专家的组成及工作要求
7.2.1评审专家由3人组成。
7.2.2评审专家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按照本项目确定的评审流程和评审方法进行评审。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重要内容进行现场临时修改调整,也不得单独与响应供应商进行联系接触。
8.2.3项目公告、响应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的理解存有歧义时,评审专家可对这些文件或向有关方面进行查证了解质询,并通过集体讨论或表决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合法公正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
8.2.4过程中涉及和产生的所有程序文件、打分表格及评审综合意见,均须由评审专家成员签名确认。
8.2.5评审结果未公布前,响应供应商均不得主动与评审专家、委托人联系以探取评审信息。
8.3评审流程与相关事项
8.3.1评审步骤:本项目开标结束后,评审专家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工作。评审专家对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工作。评审专家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
8.3.2推荐供应商:评审专家按照综合得分的由高到底进行排序。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认为推荐供应商,委托人将邀请推荐供应商参与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023年-2024年)定点议价。
8.4废标情形与处理
本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供应商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
(2)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或者对项目公告作实质响应的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
(3)项目过程出现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4)项目公告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项目公告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
(5)因发生变故,接通知本项目任务取消的。
符合以上废标情形第1-5条其中之一时,将择日重新组织活动。
8.5无效响应行为的认定:
(1)以假借、挂靠他人名义或用串通合谋等不正当手段形式参与响应,或在独立响应供应商之间存有利益共享、虚假竞争的同盟关系;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
①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3)响应文件中含有委托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4)评审期间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补充材料;
(5)符合项目公告中载明会导致无效响应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八、其他
本项目咨询服务费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收费标准计取,费用为人民币 32171.20 元,向推荐供应商收取。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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