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沙红荔园融合家园(村民公寓)预算审核选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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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沙红荔园融合家园(村民公寓)预算审核选取公告

1.招标条件

北沙红荔园融合家园(村民公寓)已由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北沙村北沙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预算审核进行公开选取。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北沙村鹤暖岗村土名“围脚”“竹基内”地块。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6966.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暂定67700平方米,装修面积预计6500平方米,住宅面积预计44256平方米,园林面积预计14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额约20000.00万元。
2.3 造价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从接收招标人提供的预算编制之日起,20个日历天出具预算审核报告成果,若有修改意见,需在3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并定稿。
2.4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365500.00
2.5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服务范围:
2.5.1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开展施工图设计的预算审核,提交预算审核报告成果;(2)施工中标后,针对中标方提出的施工图纸与招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缺项漏项和工程量偏差进行核对、比较及修正;(3)施工过程中,对总包单位提交的造价文件包括不限于进度款资料、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等进行造价审查。同时还应按招标人要求,将资料按规定、按时归档。
2.6 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包干 。
2.7 服务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或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规程,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预算审核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资格(土木建筑工程(土建)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扣除发布选取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月,即2025年 2 月至2025年 7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4.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4.7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4.7.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4.7.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7.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选取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选取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建安费为1亿或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预算编制或预算审核或结算审核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合同协议书、预算编制或预算审核或结算审核最终成果文件证明材料,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该业绩的工作内容必须包含预算编制或预算审核或结算审核内容。

5.选取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选取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 8 月 28 日
5.2招标报名时间:2025年 8 月 29 日至2025年 9 月 4 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5.3选取文件在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楼708)领取,报名须提供下列文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地点: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楼708)电话:0757-86322820     联系人:高小姐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25 年 9 月 5 日 14 时30 分到2025 年 9 月 5 日 15 时00 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9 月 5 日 15 时0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5年 9 月 5 日 15 时 0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北沙西线路工业区23号(北沙村委会)。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选取,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以备核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取公告在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北沙村北沙经济联合社公告栏、公众号及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xj2021.youzandongli.com/)网站发布。除上述发布媒介之外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异议及投诉

9.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选取文件(含选取公告)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上提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9.3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10.3 本项目与北沙红荔园融合家园(村民公寓)预算编制、结算审核项目不能同时中标。则北沙红荔园融合家园(村民公寓)预算编制、结算审核的中标人(包括中标人的附属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单位)不得再中标本项目。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北沙村北沙经济联合社
联 系 人:易小姐
电    话:0757-8566264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楼708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严小姐
电    话:0757-86322820 
电子邮件:gdxjzb@163.com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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