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11-440605-04-01-411033 | ||||||||
招标条件 |
佛山半导体科技园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11-440605-04-01-411033备案建设。 本招标项目佛山半导体科技园概算复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选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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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项目名称 | 佛山半导体科技园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半导体科技园概算复审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半导体科技园概算复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桃园东路广东中科微纳院南侧、华夏芯谷科技园以西地段 | ||||||||
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桃园东路广东中科微纳院南侧、华夏芯谷科技园以西地段,占地59.04亩,载体计划总建筑面积8.04万m2,总投资约3.5亿元。项目将针对符合半导体芯片设计、制造、载板、封装测试、模组开发等省、市、区半导体、集成电路及其上下游电子信息等产业方向,以及人工智能(工业机器人)、新材料、数字经济等产业方向的企业进行招商,并于广东中科纳微院一期和二期项目形成联动效应,共同推动南海区打造纳米电子产业。 2.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3.招标范围:佛山半导体科技园概算复审服务,咨询人按照合同和委托人的要求,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基建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投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造价咨询工作;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造价咨询报告,并对造价咨询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其他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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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佛山半导体科技园概算复审服务,咨询人按照合同和委托人的要求,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基建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投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造价咨询工作;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造价咨询报告,并对造价咨询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其他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 ||||||||
工期(交货期)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所有概算复审咨询服务内容为止,本项目审核第一阶段初稿完成时限为13个工作日,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3个工作日。 |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305255.62元,最高投标费率为:100% |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5000.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 为牵头人, / 。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事务所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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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投标人已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系统中备案。 6.投标人未参与本项目其他阶段造价咨询服务(概算编制、概算初审、预算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等)。 7.投标人未提供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 8.投标人非本项目的实施单位(包括勘察、设计、设计咨询、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 9.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9.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专业:土木建筑工程)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专业:土木建筑工程)。 9.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若为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9.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10.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10.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10.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0.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0.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11.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次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业绩完成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并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总建筑面积6.4万㎡以上的建筑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须提供合同或委托函(书)和已完成的业绩成果文件(成果报告、会审确认书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造价咨询指项目概算审核或预算审核或结算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须含概算审核或预算审核或结算审核))。 注:同类业绩以业绩完成时间为准,须体现其业绩完成的时间、内容。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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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以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5.类似项目业绩的考察时间为最近3年,公路水运、城市轨道交通、民航、水利、电力工程以及施工工期超过3年的其他工程可以放宽至5年。量化指标只能从工程造价、高度、长度、净宽、直径、建筑面积、库容、跨度、里程长度、等级、装机容量、流量、处理量、结构形式中选择1个,且不超过招标项目量化指标规模的80%(等级、结构形式除外)。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项目类别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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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1. 凡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统一线上报名参加,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③报名表格(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网页链接下载) 注:投标人可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生成电子文档,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邮件至报名电子邮箱(gdxjzb@163.com),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招标文件通过电子文件方式发给报名的投标人。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17日(北京时间8: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审小组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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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6月13日 8时3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17日 17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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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25日 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投标文件资料送达开标地点。 | ||||||
开标时间 |
2025年6月25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广东南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清风西路29号金科大厦3座20层会议室) |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南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及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gdxingjian.com/)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 广东南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
邮编 | 5282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清风西路29号金科大厦3座20层 | ||||||
招标人联系人 | 麦工 | 联系电话 | 0757-86200521 | ||||||
招标人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邮编 | 5282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楼708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757-86322820 | ||||||
招标代理传真 | 0757-86322820 | 电子邮箱 | gdxjzb@163.com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东南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与投标文件一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4.质量要求: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基建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为政府节约投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按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评审报告,并对评审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对审核和抽查发现有重大质量问题或较大幅度漏审的,以及因项目评审结论不实,引起诉讼和纠纷的,同意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甲方作出的通报批评、扣减咨询服务费用和解除委托合同等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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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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