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度狮山镇已征收土地上建(构)物拆除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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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度狮山镇已征收土地上建(构)物拆除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狮山镇已征收土地上建(构)物拆除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2024-2025年度狮山镇已征收土地上建(构)物拆除项目监理本项目的招标预算价为人民币90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本项目监理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若在合同期内中标人累计完成的监理服务结算额上限总价为45万元或监理服务期结束项目监理资金仍有结余(不足45万),则本合同期自然结束。后续服务期满后,如合同期内项目仍需监理人提供服务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说明:后续服务期内视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可调整监理人数,须经发包方同意。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2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2024-2025年度狮山镇已征收土地上建(构)物拆除项目工程监理以及保修期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规范要求的监理工作。本工程包含多个单位工程,具体监理的单位工程以一年内委托人下达的施工任务单为准。每个标段结算额上限总价为45万元。
2.5承包方式: 固定费率包干。
2.6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资质类别:监理类企业)。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1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4.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4.5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投标人被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通报存在不良行为,在不良行为通报期间,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5日(北京时间)。(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5.2招标文件在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楼708)购买,投标人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报名须提供下列文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地点: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楼708)电话:0757-86322820,联系人:高小姐。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提交9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接收账户为以下:
户名: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80020000012245654
开户行:南海农商银行桂城支行
6.2凡没有根据规定递交的投标保证金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以上形式的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16时00分之前到帐。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不需要密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14时30分至2024年9月26日15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15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楼708)。
7.3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其他

8.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
8.2本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57-8668971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楼708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吴先生、严小姐                       
电    话:0757-86322820               
传    真:0757-86220661               
电子邮件:gdxjzb@163.com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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