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夏南二河涌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 字体: 】【打印此页】  发布时间: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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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城夏南二河涌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桂城夏南二河涌清淤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夏南二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桂城夏南二河涌清淤工程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桂城夏南二河涌清淤工程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2.3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桂城夏南二河涌清淤工程,位于南海区桂城街道,主要工程内容为: 1.清淤底高程为-1.50,清淤方式为人工配合泵吸配合高压水枪清淤,泵至沉淀池沉淀,淤泥泵车外运,运距综合考虑;2.B号涌BK0+000~BK0+842合计842m分为两个标准段施工,污水泵(Φ150,11kw)吸涌底清淤,Φ150管合计475x2=950m,高压泵(Φ100,7.5kw),连接水枪冲洗河涌涌底台班30m³/h合计74个台班,围堰内抽水台班30m³/h,合计49个台班,填筑土包围堰合计14x5X2=140m。
2.4 计划工期:45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签发开工令之日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具体以最终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为准。
投标上限价(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193018.10元。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总价承包。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以上)资质;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2022-2024年度桂城街道小额建设工程企业推荐名单--水利水电工程类别
3.6.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3.7.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3.8.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3.9.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注:水利水电相关专业职称详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的相关说明。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无专业则以毕业证书的专业为准。
3.9.1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9.2对于招标控制价大于或等于100万的水利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前主体工程尚未通过单位验收的中标价大于或等于100万的水利工程项目)。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10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10.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10.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10.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招标人委托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投标报名。业务咨询电话: 0757-86322820。

5.投标保证

本工程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6月22日  1500,提交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所)。投标人应于20226月22日1430分~1500(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所)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6.3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号)(以下简称“《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6.4根据《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投标文件时实施并当场宣布检查结果。投标文件的密封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6.5根据《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6.6按照“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公共场所出入管理的通告(第14号)”规定:即日起,所有小区、村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务楼宇、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饭店等公共场所一律须凭一周内且不早于2022年5月15日零时后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出入,并严格执行“测体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交易场所须佩戴口罩,并请按照最新防疫要求执行。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2年6月21日17:00(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

8.异议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夏南二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楼708
邮    编:528200                     邮编:528200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 系 人: 梁小姐、吴先生                            
电    话:0757-86777240                         电    话:0757-86322820                     
传    真:/                          传    真:0757-8622066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gdxjzb@163.com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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