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柏社区披斗岗工业区连接桂丹路道路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 字体: 】【打印此页】  发布时间: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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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柏社区披斗岗工业区连接桂丹路道路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柏社区披斗岗工业区连接桂丹路道路配套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上柏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上柏社区披斗岗工业区连接桂丹路道路配套工程,具体工作内容:1、道路路面结构层(由上至下)为:4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AC-13)(SBS改性)、7cm厚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0.6cm稀浆封层、35cm厚水泥稳定碎石(顶面布撒透层油)、20cm厚石灰土(石灰掺量8%)。2、混凝土管道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管,接口形式采用承插式连接,管座材质采用C15混凝土浇筑。3、检查井采用混凝土结构,尺寸为1100×1100mm,采用Φ700mm重型铸铁井盖(含防坠落措施)。4、单箅雨水口采用砖砌结构,型号为680×380mm,井箅采用750×450mm重型球墨铸铁平箅。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工期始计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不划分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62635.26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关于施工扬尘污染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等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佛建价【2018】19号)、《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标函〔2018〕106号)、《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南海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墙)及上画工作导则(第1版)的通知》(南建水函【2019】140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相关精神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广东省外的投标人,若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电子证书或打印件的,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件政策文件打印件或复印件)。
4.2.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 本项目承包商必须为《南海区小额工程施工项目承包商库企业名单》内的入库单位,单位名单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公布的为准。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锁定,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显示本企业的企业资料、诚信信息分值状态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专业为市政),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或已开通网上打印的省份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或地税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至少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或已开通网上打印的省份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或地税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 1月 4 日至2021年 1 月 8 日(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在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楼708)购买(购买时间为北京时间2021年 1  4 日至2021年 1  8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报名须提供下列文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地点: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楼708)电话:0757-86322820     联系人:高小姐

6.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1年1月26日16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完成转账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7日8 时30分~ 9时 30 分(北京时间)。
7.1.2开标时间:2021年127日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盖章)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城路风尚蓝湾办公区2座(二)二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复印件(如网银转账,则需打印网上转账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招标人核查。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复印件(如网银转账,则需打印网上转账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招标人核查。核查未通过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号)(以下简称“《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4根据《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投标文件时实施并当场宣布检查结果。投标文件的密封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5根据《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6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2020.youzandongli.com)及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上柏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告栏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10.2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上柏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08A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杨先生、梁小姐
电  话:0757-86438963‬ 电  话:0757-86322820
传  真:/ 传  真:0757-8632282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dxjzb@163.com
                                                 
2021年1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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