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园路灯迁移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 字体: 】【打印此页】  发布时间: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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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公园路灯迁移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央公园路灯迁移安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建)小塘工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中央公园路灯迁移安装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本项目主要内容:对中央公园路灯进行迁移及重新安装。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工期始计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不划分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本项目的招标预算价为人民币1128614.09元。
投标上限价(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072183.39元(招标备案的预算价下浮5%)。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关于施工扬尘污染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等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佛建价【2018】19号)、《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标函〔2018〕106号)、《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南海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墙)及上画工作导则(第1版)的通知》(南建水函【2019】140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相关精神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的承装类的五级或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广东省外的投标人,若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电子证书或打印件的,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件政策文件打印件或复印件)。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锁定,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显示本企业的企业资料、诚信信息分值状态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3 必需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南海区小额工程施工项目承包商库内的企业。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或已开通网上打印的省份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或地税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至少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或已开通网上打印的省份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或地税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在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楼708】购买,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时间: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楼708】

联系人:高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322820

6.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20年11月5日14时30分~15时0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楼708)。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出席人员要求:
7.3.1 投标人须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查,核查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8.异议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建)小塘工作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08A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人:吴先生、梁小姐
电  话:18029363336 电  话:0757-86322820
传  真:/ 传  真:0757-8632282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dxjzb@163.com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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