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西站污水转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字体: 】【打印此页】  发布时间:2020-03-04
  浏览次数:180

佛山西站污水转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西站污水转输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西站污水转输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佛山西站污水转输工程,将现状往旧东南污水厂输送的污水通过利用佛山西站片区已建的污水管道及沿桂丹路新敷设的管道,转接至罗村城区的污水管网,并最终输送至新东南污水处理厂;本工程敷设D800、D700 和 D350 管径污水管道全长约 1.648km,建设一座一体式污水提升泵站,处理规模为 4.5 万 m3/d。工程总投资约为2501.49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030.00万元。本项目勘察设计费预算价为96.59万元(其中勘察费约21.315万元,设计费约75.275万元(含评审费))。
2.3 勘察设计周期:勘察设计周期时间内提交所有成果(含勘察报告、方案设计及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1)勘察设计和方案设计阶段: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1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勘察成果文件;
(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后1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提交的施工图成果文件必须通过强制性审查。
注:中标人应在中标后规定的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及提交所有成果(含勘察报告、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如勘察设计周期因具体的勘察设计进度时间有修改的,以招标人确定的具体勘察设计周期时间为准。
2.3.1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并对在施工过程中现场提出的问题在24小时内响应。
2.3.2缺陷责任期:竣工后365天。
2.4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内容: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内容为工程地质勘察 (含地质钻探、测量、物探)、初步设计(图纸完成后,需要通过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完成后,需要通过专家评审)、概预算文件编制、后续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设计阶段政府部门报建报批工作、后续服务(包含缺陷责任期)等),以及提交相应的有关技术资料等。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第①点和第②点资质:
①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招标接受独家申请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具备第4.2.1款中第②项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并负责总协调工作)。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并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各自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共同授权一名牵头人工作人员代表联合体签署并提交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相关事宜、签订合同协议书等。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道路诚信档案;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参加佛山市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即已获得佛山市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
4.3.1佛山市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人员要求
4.4.1 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给水排水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2勘察分项负责人要求:1人,须具备地质勘测或岩土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具备勘察资质的单位提供)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人员(项目负责人及拟派勘察分项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备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勘察分项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投标人被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通报存在不良行为,在不良行为通报期间,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34日至2020年310日(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在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楼708)购买,投标人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供下列文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地点: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楼708)电话:0757-86322820     联系人:高小姐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5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接收账户为以下:
户名: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80020000012245654
开户行:南海农商银行桂城支行
6.2凡没有根据规定递交的投标保证金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以上形式的保证金须在(2020312日)11时00分之前到帐。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不需要密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3 月12日下午3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20年3 月12日下午2时30分~3时0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狮山招大兴科路5号B座二层会议室)。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所疫情防控期间交易主体人员进场健康证明》(格式见附件1)供招标人核查。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所疫情防控期间交易主体人员进场健康证明》(格式见附件1)供招标人核查。核查未通过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号)(以下简称“《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4根据《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投标文件时实施并当场宣布检查结果。投标文件的密封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5根据《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注: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可以为同一人。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6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其他
8.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信箱(或地址)在投标截止3天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8.2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3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项目所在地,与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委派指定代表人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报送相关监督部门对其不良行为进行通报;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http://cc.youzandongli.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招大兴科路5号B座二层会议室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楼708
邮 编: 528200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王先生、谢先生 联 系 人:吴先生、郭先生
电 话:0757-86678153 电 话:0757-86322820
传 真: 传 真:0757-8632282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dxjzb@163.com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