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中央公园绿化迁移工程招标公告
【 字体: 】【打印此页】  发布时间: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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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中央公园绿化迁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海中央公园绿化迁移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建)小塘工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南海中央公园绿化迁移工程,绿化迁移估算价约160万元。
2.3 计划工期:4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签发开工令之日为准,竣(交)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备案预算总价:
2.4.1招标内容:南海中央公园绿化迁移工程施工总承包。
2.4.2本项目的招标暂定价为人民币160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费率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须包含园林绿化相关经营范围。
备注:若工商营业执照中未能准确反映该单位相关经营范围内容的,请投标单位提供已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能体现经营范围内容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企业类型:园林绿化企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本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3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尚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4.6.4按照招标人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6.5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失信情形。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在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楼708】购买,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时间2020115日至2020120下午17:00(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楼708】
联系人:高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322820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7、递交投标文件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1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20122日8时3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楼708)。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出席人员要求:
7.3.1 投标人须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查,核查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异议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建)小塘工作办公室 招标代理: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怡海路天安数码城4期708
联系人: 联系人:吴先生,郭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57-86322820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0757-8632282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dxj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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