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岭10间直排厕所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澄清(答疑)01号
【 字体: 】【打印此页】  发布时间: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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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岭10间直排厕所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澄清(答疑)01号
 
致各投标人:
 
现对狮岭10间直排厕所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进行答疑,本《澄清(答疑)》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本通知在同一内容有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一、原招标文件P16页
3.2 投标上限价(招标控制价)及其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招标预算价金额为:¥2415617.1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37799.6
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金额为:¥2294836.24元(招标备案的预算价下浮5%)。
注:1、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上述费用。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金额不得更改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工程选用的材料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能通过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参考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提供的材料品牌档次来报价,并作为施工材料选定的依据,因承包人提升材料品牌档次而引起的造价增加,发包人不予调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承诺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供应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相关规范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试验或监测费由承包人承担。所有材料必须经业主、监理单位(如有)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使用。监理工程师或招标人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时以下的费用须按以下规定计算,详见下表:
一、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单位工程名称 投标人填报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桥头直排公厕改造工程-给排水工程 2706.82
桥头直排公厕改造工程-电气工程 1536.14
山下直排公厕改造工程 13327.64
山下直排公厕改造工程-土建工程 9239.93
山下直排公厕改造工程-给排水工程 2586.88
山下直排公厕改造工程-电气工程 1500.83
张家直排公厕改造工程 15085.57
张家直排公厕改造工程-土建工程 10842.32
张家直排公厕改造工程-给排水工程 2707.11
张家直排公厕改造工程-电气工程 1536.14
合计 137799.6
 
 
现澄清为:
3.2 投标上限价(招标控制价)及其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招标预算价金额为:¥2415617.1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37799.6
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金额为:¥2294836.24元(招标备案的预算价下浮5%)。
注:1、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上述费用。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金额不得更改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工程选用的材料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能通过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参考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提供的材料品牌档次来报价,并作为施工材料选定的依据,因承包人提升材料品牌档次而引起的造价增加,发包人不予调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承诺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供应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相关规范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试验或监测费由承包人承担。所有材料必须经业主、监理单位(如有)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使用。监理工程师或招标人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时以下的费用须按以下规定计算,详见下表:
一、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单位工程名称 投标人填报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黎西旧村直排公厕改造工程 16295.57
岭一直排公厕改造工程 14434.57
黎东旧村直排公厕改造工程 16544.76
岭二直排公厕改造1工程 12231.76
岭二直排公厕改造2工程 12711.91
黎西新村直排公厕改造工程 12812.25
桥头直排公厕改造工程 14951.13
山下直排公厕改造工程 13327.64
张家直排公厕改造工程 15085.57
黎东新村直排公厕改造工程 9404.44
合计 137799.6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公告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公告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二、联系事项: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岭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08A
联系人:张伟健 联系人:吴先生、梁小姐
电  话:0757-86630022 电  话:0757-86322820
传  真:/ 传  真:0757-8632282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dxjzb@163.com
                                                 
 
发布单位: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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